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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省凌源第二监狱监舍楼及警察用房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省凌源第二监狱
编制单位:辽宁大江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凌源市城北街北段42-3号,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监控指挥应急处置用房及警用食堂(建筑面积6141.68平方米)、1栋干警备勤楼(建筑面积4880.47平方米)、1栋门卫及1栋中心岗,总建筑面积17281.29平方米。配套建设警戒隔离网690米、围墙515米、挡土墙175米,以及给排水、供暖、消防、电力等室外管线工程,并实施道路硬化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6750万元,旨在完善监狱监管与干警生活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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