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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梁山县大路口乡乡村振兴产业分拣仓储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梁山县大路口乡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山东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梁山县大路口乡政府驻地东500米处,属于新建工业建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地上1层钢结构仓储设施,总建筑面积4867.43平方米,占地面积0.93公顷;配套建设道路硬化、成品公厕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项目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场地平整、独立基础开挖、主体结构施工及管网铺设,旨在建设集存储、分拣于一体的现代化仓储中心,以满足当地黄桃等特色农产品的存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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