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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沁阳市三源玻璃钢生产车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沁阳市三源玻璃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南环裕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沁阳市西向镇西向五街村,属于改建工业厂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沁阳市三源玻璃钢厂区内南侧改建1栋1层钢结构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2860平方米;配套实施厂区广场地面硬化工程,硬化面积5743.74平方米;同时进行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平衡工程(总挖填方量均为865立方米),旨在完善厂区生产设施及内部道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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