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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小洞邻里中心·合和广场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高明临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栋12至15层服务型公寓、1栋3层商业楼及配套商铺、社区服务设施。工程同步建设一层地下室、区内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及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1.97公顷,总建筑面积5462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9214.75平方米,绿地率35.42%。施工期间共动用土石方3.82万立方米,弃方外运处理。项目实施了雨水管网铺设、景观绿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土工布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设施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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