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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南市浪卡子县格瓦村、贡米村、苏角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山南雅投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西藏天烁环保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浪卡子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浪卡子县白地乡、卡龙乡及阿扎乡,主要对格瓦村、贡米村、苏角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旱厕、阳光水房、晾晒场及附属设施,修建防护墙、边墙护角等安全防护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及配套给排水管网。同时新建及硬化多条乡村道路,铺设砂石路,并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点。项目总占地面积5.06公顷,施工期间采取了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撒播草籽、防尘网苫盖及临时拦挡排水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设施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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