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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西藏NQJD水电站110千伏施工用电工程
建设单位:西藏开投江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藏智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巴青县、索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那曲市巴青县和索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江达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规模1×16兆伏安)及江达施工变110千伏开关站一座,新建线路71千米,共新建铁塔166基。项目总占地面积4.36公顷,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撒播草籽等植物措施,并布设密目网苫盖、袋装土拦挡、排水沟及沉砂池等临时防护措施。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有效控制了施工期水土流失,保障了项目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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