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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同沙水库安全达标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编制单位: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水库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溢洪道重建、大坝修缮、放水涵重建及岸坡整治等。其中溢洪道重建总长171.31米,含进口段、控制段、泄槽段及消能段;大坝修缮涉及主副坝迎水坡新建钢筋砼护坡9733平方米及背水坡挡墙重建;放水涵原址拆除重建,全长111米;岸坡整治长度134米,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护脚及生态矩阵护面。项目总占地面积2.88公顷,施工期间共动用土石方3.35万立方米,余方1.78万立方米外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了排水暗沟、沉砂井、草皮护坡、土工布覆盖及临时拦挡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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