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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大安9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主要建设评价井1口,井场平面尺寸105m×55m。工程内容包括修建600m³应急池1座、A类燃烧池1座,新建进场道路221.197m及维修加宽现有道路5处,设置表土堆场1处。主体配套建设截水沟、场外排水沟、消能池及砖砌排水沟等排水系统,对挖填方边坡实施撒播或喷播植草护坡,表土堆场采取编织袋装土护脚及临时覆盖措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48hm²,均为临时占地,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旨在通过综合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保障工程安全及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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