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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丰都县南天湖湖畔露营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富渠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属改建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1栋建筑进行外立面改造,实施景观植物种植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电气给排水工程,并搭建帐篷232项。项目实际占地面积4.81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0.17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主体已实施雨水管网、排水沟及乔灌草结合的景观绿化等措施。项目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打造高品质露营基地,改善区域旅游环境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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