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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用钢为主的金属剪切、冲压加工(二期)暨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宝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徽中冶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栋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引进先进金属剪切、冲压生产线及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总投资1.8亿元,其中土建投资45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4万立方米,填方0.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雨水管网建设及场地硬化;植物措施包括厂区周边绿化;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进行防尘网苫盖。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旨在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新能源汽车配件供应能力,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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