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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钦州港大榄坪港区生产保障配套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州港片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州港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72公顷,总建筑面积28820.81平方米,主要建设1#、2#两栋地上16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660套,以及社区配套用房和设备用房等。项目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道路硬化、景观绿化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等附属设施,其中绿地面积5160平方米,绿地率30%。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与回填、主体结构施工、管线敷设及园林绿化等,土石方挖填总量平衡,无弃方。项目同步实施土地整治、雨水排放系统、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港区生产生活配套,提升港口服务保障能力,总投资约12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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