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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第四师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编制单位:新疆花城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可克达拉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可克达拉市六十六团七一七大道北延段西侧,总占地面积2.11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道路9615平方米、火烧板硬化5022平方米及停车场2457平方米;新建室外消防水池及泵房、生活水箱间、空气能泵房等建构筑物396.66平方米,配套室外化粪池1座。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热、消防、电力及绿化给水管网工程,总长约4.8公里。项目区绿化面积0.32公顷,种植乔木291株及灌木草坪,配套土地平整与喷灌设施。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苫盖及洒水降尘等措施。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约1.68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及外借表土实现平衡,无弃方。项目建成后旨在完善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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