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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巢湖市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畜禽粪污处置辅助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巢湖市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市巢湖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巢湖市柘皋镇,主要建设1座容积约5万立方米的沼液储存池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28公顷,主体为开挖回填形成的梯形坝体结构,池底面积约0.8公顷。配套建设坝顶水泥道路总长约590米,宽3.5米,并新建1处出入口。实施排水系统工程,包括池壁及池底排水管、沼气导排管及溢流管等管线敷设,总长约1100米,两侧设临时排水沟。同步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对坝体外坡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绿化,绿化投影面积0.26公顷。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2.29万立方米,利用清淤淤泥及开挖土方内部平衡,无弃渣。旨在完善养殖场环保设施,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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