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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伊犁州尼勒克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单位:新疆鑫聚泽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伊犁州尼勒克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伊犁州尼勒克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水管网2100米、防涝水渠300米、供水管网1600米、供暖管网2050米、供电管网2000米及换热站1座;实施小区内道路硬化10000平方米,安装路灯80个;新建小区公共及便民服务用房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分类垃圾箱、视频监控及门禁系统等设施。项目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施工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进行防尘网苫盖,设置彩条旗界限和土袋拦挡,施工期间定期洒水降尘;完工后对绿化区进行土地整治、绿化覆土6630立方米,栽植乔灌木及草坪2.21公顷,并配套节水灌溉系统。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基本平衡,无永久弃方。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区域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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