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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苏里格气田G9-4(统54-18TH)、靖94-27(统56-16T)天然气井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编制单位:陕西万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主要建设G9-4(统54-18TH)、靖94-27(统56-16T)2个天然气井场、配套井场道路及施工生活区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34公顷,全部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平台、机械维修点、材料堆场、钻井液循环设施及停车场等井场工程,以及办公与生活用的移动式活动板房。进场道路利用既有道路引接,部分新建土质路面。工程同步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羊柴、沙打旺)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间对表土堆场采取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0.76万立方米,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建成后旨在缓解当地用气紧张局面,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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