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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任山军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任山军
编制单位: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库尔勒市86号小区铁门关路东侧,主要新建2座钢结构仓库及1座砖混结构值班室,总建筑面积约1972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厂区道路硬化及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40平方米。项目同步实施供水管线铺设等辅助设施,总占地面积1.14公顷。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绿化区实施土地平整、外购绿化覆土及微喷灌溉,种植白蜡、榆树等乔灌木并播撒草籽。项目挖填方基本平衡,无永久弃渣,通过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相结合,有效防治风力侵蚀,打造标准化仓储物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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