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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沙雅县星星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沙雅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编制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央塔克协海尔乡前进村,总占地面积32.2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及管理用房等建构筑物约5211平方米,配套建设旅游厕所2座;新建景区连接道路3000米、生态木栈道2000米及停车场1处;打造水上游乐设施及相关附属工程。项目同步实施给水、排水、电力等管线工程总长8400米,并对厂区及周边进行土地平整与绿化恢复,种植胡杨、金叶榆等植被18.76公顷。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了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提升了当地旅游接待能力与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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