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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元龙科技有限公司稀有金属制备及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元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巴音产业园,总占地面积2.0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宿舍及配套公用设施,总建筑面积16172平方米。同步实施场内道路及广场硬化,铺设雨水管网1540米,停车位区域采用透水砖铺装;建设厂区绿化0.40公顷,种植云杉乔木及高羊茅草坪。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68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土工布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建成年产氧化锆1000吨、乙醇铪30吨、可溶镁合金100吨等产品的稀有金属制备及深加工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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