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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巩留县东买里镇乡村道路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巩留县东买里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东买里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四级乡村柏油路总长7.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包含20条道路,按双向2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4-8.5米,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加16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同步建设平面交叉54处,主要为T型及十字型交叉,并新建钢管涵洞40道以完善排水系统。项目总占地面积4.3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等临时防护措施,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09万立方米,弃方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旨在改善当地交通条件,促进乡村振兴,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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