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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原州区开城镇下青石等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宁夏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下青石村、上青石村、大店村等行政村的村内道路硬化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新建及改建水泥混凝土道路总长约18.6公里,路基宽度4.5至6米不等,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同步实施道路两侧排水边沟建设,总长约22公里,配套修建过路涵管及检查井;在主要路口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及减速带。项目坚持“以工代赈”原则,优先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不低于30%。施工期间采取临时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土石方尽量内部平衡。项目旨在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网络,带动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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