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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西吉县抗旱减灾调蓄工程
建设单位: 西吉县水务局(或西吉县人民政府,具体以文件盖章为准)
编制单位: 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区内相关专业咨询机构,具体以文件盖章为准)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具体位于县域内缺水严重的乡镇,涉及多个行政村及农田灌溉区,需参照文件详细坐标)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水利抗旱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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