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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洪城次一路西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城头镇(福州元洪投资区内),起点接元城路(永福路),终点至清源路
建设内容:新建城市次干路,全长402.3米,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气照明及通信等。项目总占地1.68公顷,土石方挖方3.21万m³、填方4.55万m³,借方3.70万m³,余方2.36万m³。项目于2025年5月开工,计划2026年1月完工,总投资458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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