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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城头大道(城福路至滨海大通道)项目
建设单位: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城头镇,北起城福路,南接滨海大通道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工程,全长2127米,红线宽36~42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水、污水)、桥涵(3座箱涵)、电力管沟及绿化工程等。项目总工期22个月,已于2025年2月开工,计划2026年11月完工。土石方工程挖方17.79万m³,填方37.79万m³,借方27万m³,余方7万m³,均已备案并受元洪投资区管委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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