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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西吉县农村供水调蓄工程(2025年)
建设单位:西吉县水务局
编制单位:宁夏美锦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涉及固西片区(硝河乡、火石寨乡)、葫芦河片区(什字乡、马莲乡)及西部片区(震湖乡、平峰镇、王民乡、西滩乡)
建设内容:新建蓄水池、泵站及输水管线等供水调蓄设施,总占地面积23.4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90公顷、临时占地22.56公顷,主要占用林地和旱耕地。工程计划于2025年7月开工,2026年4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项目总投资880万元,旨在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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