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0
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夷陵区桑蚕产业发展示范试点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宜昌宏越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高家冲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²(永久占地4989m²,临时占地1011m²),划分为房屋建筑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和施工场地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桑蚕产业相关设施及配套工程。土石方工程挖填总量均为1451m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弃方。项目位于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土壤流失控制比取1.0,林草覆盖率目标为23%。水土保持总投资39.63万元,其中新增投资5.27万元。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