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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油旅发能源(三亚)有限公司鹿城综合能源站
建设单位:中油旅发能源(三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海南中乐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鹿城大道南侧(中心经纬度:E 109.508739°,N 18.306884°)
建设内容:新建三级加油站一座,设4台加油机;新建二层站房(建筑面积737.28m²)、框架结构罩棚(233.79m²)及充电钢结构车棚(107.10m²);配套设置埋地卧式承重双层油罐4具。项目总占地面积4005.65m²,总建筑面积1078.17m²,容积率0.27,建筑密度26.22%。工程于2025年6月前已开展现场施工,水土保持措施同步实施,防治责任范围涵盖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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