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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儋州市那大镇云月路消防站拆除重建工程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海南三同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人民西路与云月路交叉口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7822.03m²(约1.78公顷),拆除原有建筑物1930m²,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总建筑面积4183.17m²,包括3层执勤楼(3730.40m²)、10层训练塔(430.05m²)和1层门卫室(22.72m²)。工程占地分为主体建筑区(0.13hm²)、道路广场区(0.61hm²)、景观绿化区(0.48hm²)及临时施工区(0.10hm²),合计1.22hm²。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开工并完工,土石方平衡利用建筑垃圾破碎回填路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雨水管网、排水沟、生态植草砖及绿化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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