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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编制单位:河南翼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太行大道与翔宇路交汇处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教育类工程,总占地面积6.40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原地貌为教育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办公楼区(1.13公顷)、道路绿化区(5.27公顷)及施工生产生活区(0.05公顷,位于红线内)。总投资137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00万元。因原地势较低,需外借土方回填,由施工单位河南华岗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外购。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不涉及表土剥离,建议通过土壤改良保障绿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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