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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琼山区凤翔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琼山区凤翔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
建设单位:海口市琼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编制单位:海南弘洲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
建设内容:项目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主要功能包括建筑垃圾的转运、调配及再生资源绿色分拣。截至2025年5月已施工5个月,扰动地表面积18941m²。工程内容涵盖分拣破碎厂房、粗料堆放区等功能区建设,并配套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经估算,施工以来累计产生土壤侵蚀总量71吨,其中新增流失量67吨。项目采用C15混凝土等材料进行场地硬化与结构施工,总投资中包含直接工程费、机械费及价差等,水土保持方案已于2025年6月编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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