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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合村经济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合村经济合作社
编制单位:内蒙古广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具体旗县未详),占地类型为草地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00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划分为建筑物区(0.44公顷)、道路及硬化区(1.51公顷)和绿化区(0.05公顷)。工程属新建类养殖项目,施工期为2025年7月至11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场主体建筑、场内道路、硬化场地及少量绿化。水土保持措施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布设,防治责任范围明确,目标实现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障项目区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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