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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东方市铁路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方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管单位)
编制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市铁路中学校园西北侧
建设内容:新建1栋5层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4843.89m²,基底面积1042.00m²;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区(2158.13m²)及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0.32hm²(3200m²),其中主体建筑区0.10hm²、道路广场区0.22hm²。工程已于2024年11月开工,截至2025年5月,开挖土方0.11万m³,回填0.06万m³,余方0.05万m³(为拆除2584m²旧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已运至东方市建筑垃圾调配厂)。项目绿地率44.08%,设机动车位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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