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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东方市公爱农场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
建设单位:东方市教育局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公爱农场中心学校校园内
建设内容:新建1栋4层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3119.12m²,建筑高度17.55m)和1栋1层设备房(198.00m²),总建筑面积3317.12m²,建筑占地面积1026.88m²。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通风空调及水电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1337.02万元(土建投资1029.88万元),建设工期13个月(2024年10月—2025年10月)。项目容积率0.36,建筑密度13.15%,绿地率40%,设停车位50辆。土石方挖填各0.23万m³,实现平衡,无借方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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