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0
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龙坝煤矿2023年瓦斯发电站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四川润涓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依托龙坝煤矿现有场地建设
建设内容:项目为瓦斯发电站新建工程,总扰动面积0.52公顷,防治责任范围0.52公顷,划分为构建筑物区(0.14公顷)、道路硬化区(0.27公顷)和景观绿化区(0.11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电站主体建筑、配套道路及绿化设施。工程预测新增水土流失量32.20吨,重点防治时段为施工期,重点区域为道路硬化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密目网覆盖、植物恢复等,水土保持补偿费0.67万元(按1.30元/m²计)。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