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0
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二连浩特市昊罡加油充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兴运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内蒙古全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乌兰区欧亚大街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0.7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55公顷、临时占地0.16公顷,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工程划分为站区(0.61公顷)和进出口道路(0.10公顷)两个防治区。主要建设加油充电站主体设施及配套进出道路。土石方总量0.44万m³,挖填各0.22万m³,实现内部平衡,另调入0.05万m³用于场地平整。项目于2025年4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工期3个月,不涉及拆迁安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各项防治措施同步实施到位。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