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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岑巩县水尾镇鸭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岑巩县水尾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新保众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水尾镇新场村,紧邻X835县道,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4′54.70″、北纬27°22′45.49″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0.87hm²,均为永久占地,用地原为江玉高速施工营地,现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平工程3700m³、新建鸭舍1290m²、安装笼养设备一套及配套水电设施。工程性质为新建,施工工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项目不涉及土石方外运或借方,占地类型与主体设计一致,水土保持措施同步纳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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