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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海南加茂镇农村运输服务站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海南进保勘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0.24hm²,划分为主体建筑区、道路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服务站主体建筑、硬化道路广场(含34.5m²植草砖铺装)、1273.5m²景观绿化及1座洗车池等配套设施。土石方工程总量0.16万m³(开挖),回填0.96万m³,其中0.80万m³借方来自省道S376曲政线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全面整地、景观绿化、洗车池及植草砖等,水土保持总投资25.65万元,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提升区域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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