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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荆门高新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荆门市新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湖北省山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8931.49平方米(约9.89公顷),建设内容包括1#~4#车间、倒班楼、门房(2栋)、开闭所及配电房等,总建筑面积66986.34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道路(2.9公顷)、绿化(1.4公顷,绿地率14.19%)及临时堆土区(0.13公顷)。项目总投资22703.56万元,建设周期13个月(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均为6.3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无弃方。项目组成划分为建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区和临时堆土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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