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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仁寿钢铁加油站2023年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
编制单位: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南侧(东经104°02′3.632″,北纬30°13′32.174″)
建设内容:项目为迁建类工程,总占地0.35公顷(3509.94平方米),新建两层框架结构站房及加油罩棚,设置4具30立方米FF双层防渗承重罐、4台共24枪加油机,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电气线路、给排水、地坪、隔油池、环保沟、化粪池等。年销售燃油3000吨(汽油2300吨、柴油700吨)。总投资35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万元,建设工期3个月(2024年1月至3月),无弃方,不涉及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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