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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夹江中学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省夹江中学校
编制单位: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252号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0.25公顷,主要建设实验楼和综合楼各一幢,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总投资6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95万元。建设工期为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共12个月。土石方工程开挖总量0.38万立方米(含基础开挖3300m³、拆除建渣500m³),回填0.33万立方米,余方0.05万立方米(建渣)由施工单位乐山圆创琴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外运至夹江县新场镇新业大道306号处理。项目不设取土场,土石方基本实现内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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