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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新能源充电设施低温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志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巴彦库仁镇(依托镇区道路,接入市政自来水及10kV供电网络)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5590平方米,新建2栋研发中心楼,总建筑面积10898平方米,建筑密度57%,容积率1.2。工程由构建筑物区(0.89公顷)、绿化区(0.16公顷)和硬化区(0.51公顷)组成。土石方总量18860立方米,挖填平衡,表土剥离1335立方米用于绿化回覆。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土建投资3575.27万元),已于2024年8月开工,计划2025年11月底竣工,工期16个月,不涉及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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