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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莫旗华溪誉书苑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内蒙古卓硕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具体位置未详)
建设内容: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车库等建构筑物、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总扰动面积2.34公顷,划分为建筑物区(0.59公顷)、绿化区(0.72公顷)和道路及硬化区(1.03公顷)。施工期为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土石方工程中,基础开挖39212.35立方米,其中35011.03立方米随挖随运至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鼎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剩余4201.32立方米临时堆存于项目区东侧。建筑材料如混凝土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须对采购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负责。项目区属东北黑土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 t/km²·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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