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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君怡同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综合楼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君怡同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内蒙古卓硕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具体地址未详,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97公顷,划分为建筑物区(0.47公顷)、绿化区(0.59公顷)和道路及硬化区(0.91公顷)。主要建设一栋综合楼及配套消防水池(与P1#楼相通),施工期为2025年4月至12月。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材料外购。施工前进行20cm厚表土剥离,堆存于绿化区和道路区空地用于后期回覆;基础开挖土方用于场地平整。水土流失重点预测时段为6–9月雨季,防治责任范围明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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