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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特高压外送新能源三期项目配套送出工程(阿巴嘎旗泰富能源 500 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泰富智汇 (阿巴嘎旗) 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内蒙古鸿和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阿拉坦锡力嘎查(中心坐标东经 114°35'0.36”,北纬 44°19'56.97")
建设内容:新建 500 千伏变电站,本期建 2 台 750 兆伏安主变,远期 3 台;站内出线间隔 1 回;500 千伏出线侧装 1 组 180 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主变低压侧装无功补偿装置;配套建设通信和二次系统工程,总占地 3.64hm²,含变电站区和站外保护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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