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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五一广场旁停车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湖北宜森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号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停车场,场平面积6783.20平方米,设置总泊位179个,其中新能源充电泊位23个,配套建设12套充电设备(含2套600kW充电堆、10台普通直流双枪终端及2台液冷单枪终端)、汽车冲洗设备10套、新建道路100米、房屋400平方米。另包括新建3台箱变(2台630kVA环网型、1台400kVA终端型)、电缆沟83米、排管沟62米、道闸3套及雨棚345平方米。项目工期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共6个月。水土保持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核,防治措施布设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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