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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云安区蓬远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云浮市云安区长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东鸿利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7.5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管网2.917公里、完善支管7.571公里,更换进水闸1座、提升泵2个;(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覆盖南乡片区24个自然村,新建各类污水管道合计约4.8万米,配套处理设施总规模200m³/d;(3)工矿尾水负荷削减工程;(4)水系生态提升恢复工程。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6.01万m³,弃方21.46万m³由渝粤联赢公司用于东方时代广场二期回填综合利用。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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