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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脚树矿矸石山地质灾害抢险防洪沟修建及拱涵延伸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文档中明确列出(通常为煤矿或地方应急/自然资源部门)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的文本中直接注明
建设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盘关镇老屋基村、火烧田村,位于山脚树矿矸石山区域,距盘州市区约12.33公里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主涵和支涵两部分,其中主涵为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长500米,下宽1.5米,高2米;支涵实际建设长62米,下宽1.2米,高2米。工程旨在引导洪水、减少对周边影响,降低矸石山地质灾害风险。项目总占地1.9958公顷,均为临时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3460立方米,实现挖填平衡、无弃渣。配套实施表土剥离、覆土整治、种草及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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