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0
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温岭市城南镇担屿涂区块造地改田项目
建设单位: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台州志成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担屿涂
核心规模:总占地面积 0.7554hm²(7554㎡),其中永久占地 0.7256hm²、临时占地 0.0298hm²;计划新增耕地 0.7256hm²(均为水田),配套建设进水渠 84m、排水沟 230m、涵管 22m、田间道路 88m 及泵房 1 座等;土石方挖方 0.05 万 m³(石方 0.02 万 m³、土方 0.03 万 m³),填方 1.45 万 m³(土方 1.19 万 m³、石方 0.04 万 m³、表土 0.22 万 m³),借方 1.40 万 m³(来源于其他项目调运或合法商购),无弃方;总投资 43.3653 万元(土建投资 36.92 万元),工期 8 个月(2025 年 10 月 - 2026 年 5 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治理度目标 95%,土壤流失控制比 1.67。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