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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大理航油配送中心 8.1 亩新征用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
编制单位: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凤仪片区芝华村(中心坐标:北纬 25°33′58″,东经 100°19′14.05″)
核心规模:分 2 期建设,总用地面积 5400.30m²(约 8.1 亩,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 1948.84m²;新建 1 栋附属用房(295.12m²)、1 栋 3 层仓库(1653.72m²),配套道路硬化 2393.60m²、绿化 600.10m²(绿化率 20.28%);总投资 295.45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221.58 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 19.77 万元;挖方 0.46 万 m³,填方 0.46 万 m³,区内土石方平衡无弃方;配套雨水管网 180m、沉沙池 1 座、临时覆盖 900m² 等水土保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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