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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龙岩连城庙前~泰鑫 35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
编制单位:龙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起于 110kV 庙前变,经芷联村、坪头村、水北村,止于 35kV 泰鑫变)
核心规模:改造 35 千伏线路总长 2.89 千米(含架空段 2.68 千米、电缆段 0.21 千米),新建通信光缆 2.68 千米及 9 基杆塔;总投资 458 万元,占地 0.93hm²(永久 0.06hm²、临时 0.87hm²),2026 年 6 月动工,2027 年 12 月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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