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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19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2024 年连城县雪茄烟叶智能晾制设施单元和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结论为合格。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日期为二十个工作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连城县姑田镇中堡村民委员会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上杭县金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连城县姑田镇中堡村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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